多倫多工作場所新規出台 有以下幾大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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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多倫多工作場所新規出台 有以下幾大改動】
2021年1月4日,多倫多市長John Tory宣布了新的辦公室規定,以遏制該病毒在多倫多工作場所的進一步傳播。
首先,如果雇主發現自己的公司出現了兩名甚至更多的確診患者,則必須立馬上通知多倫多衛生局。
任何人一旦發現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工作場所有聯繫的人在14天間隔內COVID-19病毒測試呈陽性,請立即致電416-338-7600 通知多倫多公共衛生局。
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在14天的時間間隔內與您的工作場所有關的COVID-19測試呈陽性,雇主必須:
1: 為工作場所的指定聯繫人提供聯繫信息,並確保該人員隨時可以與多倫多公共衛生局進行交流,並根據多倫多公共衛生局的要求立即採取額外措施。
2: 確保在24小時內向多倫多公共衛生局提供所有工人的準確和更新的聯繫信息,以支持病例管理和COVID-19的病例追踪要求。
3: 通知安省勞動,培訓和技能發展部和/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
4: 與多倫多公共衛生局的感染預防和控制人員合作,包括允許進入工作場所進行檢查並支持增強的感染預防和控制措施和建議。
雇主需要採取的預防措施:
1: 確保在工作和休息區提供洗手液和洗手設施。建議使用酒精含量為60-90%的洗手液。
2: 在所有高接觸區域以及公眾可進入的區域(包括洗手間,收銀櫃,和其他高接觸區域,例如門把手,電梯按鈕)進行嚴格,頻繁的消毒清潔措施。
3: 讓業主定期檢查供暖、通風和空調系統,以確保其正常運行。
4: 盡量減少超過一個人乘坐與工作有關的車輛的情況。如果無法避免,則需確保乘車人在車內戴好口罩,並打開車窗駕駛。
5: 確保在整個工作場所以及進餐和休息期間(例如:會議室,更衣室,洗手間),員工保持至少兩米的社交距離。安裝單向走道,以減少緊密的身體接觸。
6: 如果無法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時,請設置物理屏障,例如有機玻璃。但是如果能保持安全距離,還是保持距離最好,保持安全距離比使用障礙更安全。
多倫多健康委員會主席Joe Cressy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如果發現不安全的工作環境,雇主和政府需要承擔責任。”
多倫多市長明確表示:希望安省將加強檢查力度,以執行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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