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物業稅務問題指南2020(地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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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3
【溫哥華物業稅務問題指南2020(地稅篇)】
上次說講完PTT 和 GST今天為大家講解一下地稅。
➤地稅(Property Tax)
加拿大居民在購買了物業之後,每年還要向政府(市、省以及區域公用事業機構)繳納一定數額的地稅,用來維護城市生活的日常運作,比如警察、圖書館、社區中心、公園、學校等等。
BC省地稅的計算公式是:
當年BC省物業估價局發出的物業估值×地稅稅率=地稅繳納額
溫哥華地區(Metro Vancouver Regional District)包含21個市、1個原住民領地和一個特別甲選區,各個選區政府每年的地稅稅率都不一樣,會根據當年的財政預算進行調整。所以本文沒有給出具體的數字,只要按照每年收到市政府的地稅單交就可以了。如果物業是業主自住,符合條件的還可以同時申請Home Owner Grant,可以少交一部分。
每年所繳的地稅裡,有一部分是用於學校教育的學校稅(School Tax)。從2019年1月1日開始,BC省開始對價值300萬以上的豪宅徵收額外學校稅(Additional School Tax),俗稱豪宅學校稅。
對房產價值300萬加元以上、400萬加元以下的部分,加收0.2%的學校稅;對房產價值400萬以上加元的部分加收0.4%的學校稅。於是,一套400萬的樓宇每年要多交2000加元地稅,一套500萬的房產每年要多交6000加元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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