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地稅全國最低 地稅繳納、減免、延期攻略

每週熱話 2019-06-27

【溫哥華地稅全國最低】 【地稅繳納、減免、延期攻略】 大家都知道,加拿大政府分為三級:聯邦、省和市政府。整個政府相當於一個大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為大家提供各種公共服務,需要的經費也由大家共同支出。大家繳納所得稅和消費稅的時候,便會發現有一部分是交給聯邦政府的,有一部分是交到省裡的。   那麼市政府靠什麼過活呢?地方政府主要靠的就是Property Tax。市政府會把該區的物業估價總額作為基數,然後用市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除以這個基數來計算出稅率。物對估價的提升並不直接影響地稅,政府的財政預算的影響因素更大,而並不像大家平常說的「物業估價越高,地稅越高」。 大溫大部分地區都是在7月初收到地稅單後繳納地稅,溫哥華市居民則可選擇在2月或者7月初繳納當年地稅,若過期將需支付10%以上的罰款。   雖然地稅對於業主來說是躲不掉的,但還好有The Home Grant和BC Property Tax Deferment Programs!   ►自住地稅減免(The Home Grant)   它可以減少住戶繳付地稅的壓力,只要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主要居住物業在卑詩省並且樓價估價在165萬以下,你就可以少繳納570加幣的地稅。如果你的物業位於符合規定的偏遠地區,補助金額則是770加幣。  估價高於165萬加幣的物業,高出部分每1000加幣少補助5加幣。比如你的物業是170萬加幣,比165萬加幣多了5萬,計算方法則是570-(50000/1000*5=320加幣,能獲得的補助是320加幣。如果你本來需要繳納7000加幣地稅,最終只需要繳納7000-320=6980加幣。   儘管自住業主有地稅減免,但最低仍舊要交350加幣的地稅。意味著,就算你的地稅低於350+570=920加幣,按道理只需繳納扣除570加幣補助後的數目,但因為剩餘數目低於350加幣,你仍舊要交350加幣。   自住補助需要每年申請,因為每年周邊環境和物業估價都會有變動。其次,如果你擁有多個自住物業,則僅有一處物業可享受自住減免金。若夫妻各擁有一套以上自住物業,同樣僅有一套物業可用以申報自住補助。 在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地稅賬單後,有以下幾個方式申請地稅補貼:   1. 去銀行繳納地稅金時,告知櫃員屬於自住便可以獲得減免。   2. 網上申請:每個城市都有其自住補助網站,可以在收到地稅單後進行網上申請。   溫哥華: https://vancouver.ca/home-property-development/home-owner-grant.aspx 列治文: https://www.richmond.ca/cityhall/finance/rates/homegrant.htm Burnaby: https://www.burnaby.ca/City-Services/Property-Taxes-and-Utilities/Home-Owner-Grant.html 3. 填寫好申請隨著地稅單附屬的文件,同時申請地稅自住補貼,然後郵寄回政府辦公室。   4. 如果沒有收到稅單或計劃在交稅期出遊,也可以在官網下載申報文件: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taxes/property-taxes/forms/fin-78-application-home-owner-grant.pdf,填好文件郵寄給所在城市辦公室即可。   5. 如果你發現自己並沒有申請自住補助,也可以到官方網站填寫延期文件,政府審核後會將多餘的稅款以支票的形式郵寄給你。 ►延遲交地稅計劃(BC Property Tax Deferment Programs)   該計劃始於1974年,是政府針對那些不能負擔高地稅的人士(55歲以上)、喪偶、殘障以及家庭裡有18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提供的延遲繳納主要住所地稅的優惠計劃。省政府會根據個人或家庭情況,給與低利率的貸款協助。申請人可以一直不需要繳納地稅,直到物業轉讓、轉售或者屋主願意時再還款給政府。 這個主要住所的物業屬性還必須是Class 1或是Class 9。Class 1物業指住宅,包括獨位式住宅、多戶型住宅、雙拼住宅、apartment、condominium、養老院、seasonal dwellings、廠房、空地、農場建築和日托設施。Class 9物業是指農場。   計劃最大的優點是沒有收入限制,也無須任何入息或還款能力審查,並可享有0.85%的非復利(non-compound)低息優惠,業主可以將每年的地稅押後至售出物業後才一次繳交。   如果有意申請,只需要等候最新地稅評估單,填上有關申請表交到當地的市政廳,符合要求者當年地稅就不須要繳交。   延遲繳地稅計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常規計劃(regular program),另一類是有孩子的家庭計劃(families with children program)。   常規計劃要求申請人是55歲及以上的人士、任何年紀的喪偶人士或殘疾人士。申請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卑詩省居住至少一年以上,如果你是外國人、留學生,或者是工作簽證還沒有拿到身份的都不能申請。該物業需為自住用途,申請人是業主,並擁有該物業最少25%的產權。 而家庭計劃則要求申請人必須是有18歲以下的孩子(可為親生子女或繼子女),孩子必須與申請人一起居住,或部分時間與其一起居住但申請人要支付贍養費。如果孩子超過18歲但仍在學讀書,需要申請人撫養的,或者孩子為殘疾人士(包括身體或精神障礙),這些均符合家庭計劃申請。此計劃申請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是該物業的業主,並擁有該物業最少15%的產權。   對於延繳的地稅,業主可以在任何時候部份償還或全額償還,並且沒有罰款,但當然要支付相應的貸款利息。貸款利息以單利方式每月計算,每六個月調整一次,從當年地稅繳納的截止日期或是申請延遲繳納地稅之日(從較晚的日期為準)開始計息。   不過,申請了延遲繳納地稅的物業其留置權會受到影響,產權變更方面只可加上配偶的名字。如果你想賣出物業、將物業過戶給配偶以外的人、從金融機構再融資等,都需要償還所欠的地稅。   ►溫哥華地稅全國最低   加拿大地產諮詢網站Zoocasa去年發佈了一個數據報告,總結了加拿大25個核心城市每個城市的地稅比例(地稅金額/房價總額)。結果發現溫哥華的地稅比例最低,只有0.247%。   0.247%究竟是什麼概念?估價100萬的物業,每年地稅只需要2470元。而在多倫多,100萬的地稅需要6355元。一年可能看不出問題,但十年呢?住10年,在溫哥華可以比多倫多和卡加利少交將近4萬元地稅。地稅比例最高的是New Brunswick的城市Saint John,為1.785%,100萬的物業每年要交1.785萬的地稅,幾乎是溫哥華的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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