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匯管理政策全面解析!】

吃喝玩樂 2017-07-07

【最新外匯管理政策全面解析!】 【換匯額度不變卻有查稅新規發布!】 其實,所謂“闢謠”,闢的就是一些媒體針對“新規”玩的文字遊戲。 原來,外匯管制變嚴格,其實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中國的央行對國內各大金融機構發出的規定,不直接針對個人換匯用戶。而針對個人層面的換匯業務,依舊如故,只要來源合法真實,是不對個人用戶構成影響的,其只是對金融機構,如各家為個人換彙的銀行,要求其上報信息的換匯數額做出了規定。 也就是說,個人換匯依舊像往常一樣,只不過信息被上報的標準線降低了。本來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上報標準為20萬元,現調整為5萬元就要上報。不知這對你來說算不算是一種影響呢? 那麼,謠言傳了大半年之久,為什麼外匯局非等到7月1日才闢謠呢?坊間據傳外匯局其實並非要在7月1日進行外匯管制,而是想看看究竟哪些人7月1日前著急把錢大筆匯出去。 “7月1日起,外匯管制要加強了,單日往外匯款不能超過1萬美元,轉錢的要趕緊!”“7月1日之後,每天最多只能換等值5萬元人民幣的外匯。要換彙的要趁早。”這些一度在微博和微信上煞有介事的熱門消息其實完全是謠言。 ➤ 7月1日外匯新規 話說,在兩個月前,網上流傳一則關於外匯新規的新聞: 7月1日國家外匯局將出台一系列新規收緊個人購匯,包括《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編號: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 “7月1日起,外匯管制要加強了,單日往外匯款不能超過1萬美元,轉錢的要趕緊!”“7月1日之後,每天最多只能換等值5萬元人民幣的外匯。要換彙的要趁早。 ➤ 事實是怎樣呢? 國家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7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是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個人真實合規的用匯不受任何影響。外匯局目前沒有涉及個人外匯業務的新規將實施。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修訂版的主要變化之一是,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這一規定被某些人曲解成'個人年度購匯額度減小'及'5萬元以上跨境匯款將受限'等不實信息。” 另外,之前也流傳“7月1日之後,外匯局將啟用新版的《個人購匯申請書》;每日換匯額度大幅降低,每天只能換等額5萬元人民幣的外匯;跨境匯款有額度限制,超過1萬美元及等值外幣都需要上報,5萬美元要分5天才能匯走。” 對於這一傳言,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外匯局沒有新版本的《個人購匯申請書》。外匯局對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不變。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總額之內的購匯;超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 ➤ 購匯提款方面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先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 個人跨境匯款方面 “依據2006年發布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跨境匯款不存在年度額度。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境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項下合法人民幣收入,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購匯及匯出。” 同時,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境內個人辦理購付匯業務時,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也不得用於境外買樓、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銀行據此審核境內個人購付匯交易真實性背景,依法為個人辦理外匯匯出業務。 業內人士分析,去年12月29日發布的新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修訂版的主要變化之一是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這一規定被某些人曲解成“個人年度購匯額度減小”及“5萬元以上跨境匯款將受限”等不實信息。 而5月19日由央行、國家稅務總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也將於7月1日實施。從7月1日起,中國境內的金融機構將對其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展開盡職調查,並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 CRS是一個面向金融機構的稅務規定,不直接涉及個人,且主要針對中國非應稅居民,大部分中國境內居民完全不受影響,也不等於中國的居民要向境內金融機構申報其海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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