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兩名華人打架,一拳下去$45萬沒了!法庭最終這樣判!】
加拿大一對華人夫妻將名下房子以一元的價格出售給兒子,卻被另一位華人告上法庭,因為他在打鬥中遭到前者毆打,正在進行民事賠償訴訟,認為對方賣房是為了逃避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賣房的華人夫妻構成詐騙轉讓房產,無論該房產在誰名下,都必須變現賠償。BC省法庭文件顯示,2013年8月,被告H與何某發生打鬥,H承認自己毆打了何某,導致其耳膜受損,但他聲稱這是出於自衛,並否認對原告造成任何心理傷害。
原告何某表示,遭毆打後耳膜穿孔,需要手術修復,同時也因此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症(PTSD)和抑鬱症,令他失去工作能力,已經兩年多沒有收入。
陪審團於2018年2月5日對這兩個問題做出了不利於H的裁定,判決他必須支付原告何某447,450元的賠償金。
何某指出,就在法院判決的第二天,他的律師發現,被告H及其妻子G趁著訴訟進行期間,將他們位於Nanaimo的房產「出售」給39歲的兒子,售價僅為一元,而該房產當時的市場評估價值為48.5萬元。
由於未能收到法庭判決的賠償款,何某再次將H及其妻子G告上法庭。
H聲稱自2014年起就沒有任何收入、儲蓄或投資,並將唯一的資產房產賣給39歲的兒子,如今他已「身無分文」,經濟上完全依賴兒子生活,自然無法執行法庭的賠償判決。
何某要求法院判決H的「賣房」行為屬於詐騙。
法院調查取證後發現,H一家三口在房產交易時都知道原告的索賠要求,並意識到如果原告勝訴,H將被迫支付一大筆賠償金。
然而,H一家三口聲稱,他們在該房產內共同生活了20年,並計劃無限期地繼續居住。
H表示,根據中國的傳統,兒子婚後也不分家,應繼續與父母同住,並接管家庭財產,支付所有帳單,照顧父母的晚年生活,最終獲得父母的財產作為補償。
H夫婦皆無任何收入來支付維持房產的費用,這些費用均由兒子支付,兒子也會一直贍養父母直到去世,因此夫妻倆認為將房產轉讓給兒子毫無問題。
證據顯示,該房產目前的評估價值為98.5萬元。
原告律師指出,H的轉讓行為是在毆打訴訟案進行調查後不久完成的,在原告提交的醫療證據表明其受傷情況後,H在一個月內便完成了房產的轉讓,且該轉讓為無償。
法官認為:任何具妨礙或拖延債權人效果的財產處置,即使有其他合法理由,也可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具效力,因為這屬於詐騙性轉移。
法官同意原告的觀點,認為可有力推定轉讓的目的是為了使原告無法獲得該房產,轉讓的時機也非常可疑。
最終法官判決該轉讓為詐騙,同時宣判房產轉讓具法律效力,當地房產辦公室必須恢復H對該房產的所有權。不過,本案原告何某也對該房產擁有所有權,何某權利的大小則要根據先前傷人案的判罰金額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