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籍加拿大後欲回中國發展,卻驚覺身份喪失,提訴派出所要求恢復國籍】

最新消息 2024-10-15

男子吳忠在加拿大的楓葉下宣誓效忠,但不料回國後卻發現自己成為“無中國籍人士”。中國戶口不翼而飛,連帶的中國國籍也蕩然無存。

憤怒之下,他將當地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恢復身份。然而,法院的判決卻讓他大跌眼鏡。

這起案件背後,究竟隱藏著哪些法律的冷峻邏輯?隨我們一探究竟。

🔹案情回顧

2017年,吳忠一家跨越千山萬水來到加拿大,發現這裡環境優美、適宜居住,當地文化也獨具魅力,經濟蓬勃發展。為了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和兒子的教育,他們全家決定加入加拿大國籍。

這個決定在當時看似明智,隨著加拿大的福利和機遇,他們的生活似乎步入了一個新的篇章。

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吳先生的目光又重新投向了故鄉。

他目睹了中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和市場潛力,心中燃起了回國發展的強烈願望。

他希望能帶著在加拿大積累的資源和經驗,回國大展宏圖,享受祖國發展的紅利。

然而,當他懷著激情回到故鄉安徽合肥,準備在家鄉施展抱負時,卻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挫折。

在派出所,他被告知,由於他已加入加拿大國籍,根據中國法律,他的中國國籍和戶口已自動註銷。“你已經是加拿大人了,這裡沒有你的戶口。”

他無法接受這一現實,認為自己雖選擇了加拿大國籍,但並未主動註銷中國國籍,為何會落得如此田地?

吳先生心中充滿疑惑與不甘,試圖與民警溝通,希望能獲得同情和理解,卻得到了更加冷漠的回應:“這是我國的規定,在你入籍加拿大之後的15個工作日內,中國國籍自動註銷,戶口也自然消失。”吳先生的心徹底涼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無助和憤怒。

經過多次溝通無果後,吳先生決定採取法律手段。

他聘請律師將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的不僅僅是戶口本,更是對自己身份的認同和尊重。他堅信法律會給予他公正的答覆。然而,當法院的判決書下來時,吳先生徹底傻眼了。

法院以他已自願加入加拿大國籍為由,駁回了他的請求。那一刻,他彷彿聽到了整個世界的嘲笑聲,他的身份和尊嚴似乎都被無情地踐踏。

“我雖然入了加拿大國籍,但我的根在中國,我的家在中國!”吳先生在法庭上激動地辯解,但法律的冰冷讓他的聲音顯得如此微弱。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此外,國籍法第十三條明確指出,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如具正當理由,可申請恢復中國國籍,但獲批准恢復後,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本案中,吳先生加入加拿大國籍,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其中國國籍已自動喪失,相應的戶口也需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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