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婦女因駕車時違規被罰款並扣4分,上訴要求撤銷判決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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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卑詩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了一名婦女的上訴,維持了對她因駕駛違規而處以的525元罰款判決。這名婦女因在孩子未繫安全帶時駕車並使用手機而遭到處罰,但她提起上訴的主要原因是對駕照被扣4分不滿。
法官菲茨帕特里克(Shelley Fitzpatrick)在7月31日的裁決中表示,金女士(Sunyoung Kim,譯音)在3月12日因違反《車輛法》(Motor Vehicle Act)的兩項規定而被開具罰單。儘管金女士已經支付了罰款,她仍然上訴,試圖撤銷因這些違規行為導致的駕照扣分。
法官指出,金女士的上訴表明她希望撤回之前的認罪,希望法院取消對她的扣分並減少罰款。然而,金女士在裁決中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表示確實在駕駛時使用了手機,並且後座的孩子沒有繫安全帶。
法官強調,這些行為帶來嚴重的安全風險,根據《車輛法》的規定必須加以制止。最終,法官認為沒有足夠理由撤銷金女士的認罪,因此駁回了她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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