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多倫多過上幸福生活要有這個稅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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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想在多倫多過上幸福生活要有這個稅後收入】
Wellesley研究所匯總了一份關於家庭在城市中的幸福度,以及過上幸福生活的成本的報告。
報告將「幸福的成本」估算分為10個類別:食物和營養、住所、體育活動、交通、醫療保健、個人護理和衛生、教育和專業發展、社會參與、儲蓄和債務以及兒童養育。最後估計GTA家庭需要的稅後收入為$103,032至$136,428加元,比加拿大統計局夫婦家庭的稅前家庭收入中位數高出約39,000加元。
報告還發現,父母一方或雙方需要在全職工作中賺取遠高於最低工資的收入。一名從事全職最低工資工作的父母,每年稅前收入約為$27,788元,兩名從事最低工資工作的父母每年稅前收入為$55,575元。這基本上意味著有兩個收入者的中等收入家庭,距離“幸福”的差距,超過了整個年度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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