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加拿大總督有什麼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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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到底加拿大總督有什麼工作呢】
作為君主立憲制國家,議會由君主、參議院和下議院組成,加拿大的政府形式是世界上最穩定和最持久的政府形式之一。從建立聯邦之前的時期以來角色不斷演進,總督作為君主的代表,出任加拿大國家元首。
總督的職責包括履行憲法職責、擔任總司令、在國內外代表加拿大、鼓勵卓越以及將加拿大人團結在一起。但是總督對普通人來講,還是有點神秘,很少人關注。做總督,有哪些不太為人知的方面呢?
➤上任初期太多禮儀要記
新總督上任後,要記的東西太多了:什麼時候該敬禮?國宴應該邀請什麼人?如何得體避免無意中得罪外交官?女王下台階時,是否得扶住女王的手?
自1978年以來一直擔任總督顧問的伯瑟爾森(Richard Berthelsen)對《國家郵報》說,新總督上任前,沒人提醒他們會遇到什麼樣的艱鉅任務,上任後發現工作壓力這麼大,都會大吃一驚,畢竟沒人生來就是當總督的。
➤妻憑夫貴/夫憑妻貴
每任總督上任後,不僅本人自動榮獲加拿大榮譽勳章(Order of Canada)中的頭等勳章,配偶也是,即加拿大最高平民榮譽。
➤日常工作代女王簽字
總督主要職責雖是作為王室代理簽署法案,但平日簽署最多的是主管國家日常運轉的行政令—樞密院令。
總督每年可能最多簽署25個法案,簽署的樞密院令卻有可能多達3000至4000個。樞密院令由檢察院員工裝在上鎖的公文包中送達總督府,然後總督簽字。
➤卸任後相關開支仍可報銷
總督卸任退休後都有專門的榮譽養老金,卸任後做的任何與以前工作相關的事,如回复民眾信件,審查演講邀請或接受媒體採訪等,仍可向政府開發票報銷。比如,加拿大前任女總督帕耶特(Julie Payette)有權領取每年近15萬元的退休金;有權要求每年報銷最多206,000元,作為履行與她任總督時有關的職責而產生的費用,甚至在死後6個月內仍有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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