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售價≠物業估價

吃喝玩樂 2019-09-10

【房屋售價≠物業估價】 【加拿大購買物業前須清楚資料 地稅可差3倍】 地產網站Zoocasa公佈安大略省主要市鎮的物業稅率惹來不少反對聲音。網站重申物業稅是買家的一項長期支出,即使不再需要償還銀行貸款,甚至是沒有人居住的空置物業也繼續要交地稅。因此,買家選擇居所時,必須考慮物業稅負擔。 網站指出很多人退休後選擇搬到其他城鎮生活,如果沒有比較各市鎮的物業稅率,到頭來可能會大失預算。例如一名居住在多倫多市被估價為50萬元的一房Condo業主,搬到Windsor同樣被評估為50萬元的Condo單位或半獨立屋。業主原先在多倫多只是繳交3,074元地稅,但在Windsor要支付8,974元地稅,幾乎是多倫多市3倍。 房屋售價並不等於物業評估價格。全省房屋是由省政府轄下的市鎮物業評估公司(MPAC)負責,每4年評估一次,上次是2016年,下次評估為2020年。如果房屋升值,物業評估價格將分4年逐漸遞增;但跌價則立刻調整。物業評估是以房屋的屋齡、內外是否有大規模翻新或加建、地點和鄰里同類房屋、地皮面積和房屋結構等綜合計算。 市鎮政府將全部物業總值和人口,依財政預算決定物業稅率。物業稅別是以房屋評估價乘以市政府的物業稅率。因此,居住在物業稅率高的市鎮,並不意味著一定要交更多稅。如果當地房屋的評估價較低,即使稅率高,業主支付的地稅也可能比屋價高但稅率低的市鎮少。 地產業者表示,賣家有責任提供房屋的地稅資料。買家律師也會向市政府購買一份地稅證明,以計算實際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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