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再出狠招嚴打逃稅:罰款加重刑期加長】

吃喝玩樂 2017-03-27

【CRA再出狠招嚴打逃稅:罰款加重刑期加長】 就在上月,加拿大聯邦稅務局(CRA)就祭出狠招,稱今年會嚴查逃稅,追回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的稅金。對於被指控逃稅的加拿大人,CRA將收集他們的指紋並備案,以限制他們出境。 CRA的局長助理Ted Gallivan今天對多倫多星報表示,稅局查稅的重點仍然是富人階層的個人報稅,以及跨國企業的公司稅,對於那些巴拿馬文件中揭露出來的、利用離岸避稅的人士更不留情,即使他們願意坦白也不從寬,既不會洗脫他們的罪名,也不會因為他們自願公開逃稅實情而從輕處罰。 Gallivan說,以後逃稅者也休想在事發之後出國“避難”,CRA將實施強制性措施,收集被控逃稅者的指紋,並保存在加拿大警察信息中心(CPIC)數據庫中,相關資料將與諸如美國國土安全部及邊境局共享,因此這些逃稅者想要出境會受到嚴格限制。 長期以來,加拿大在國際上一直被認為對白領犯罪不嚴,幾乎沒有起訴和判刑,即使判刑也是以月計,極少以年計。但在巴拿馬文件於去年4月公佈之後,杜魯多的自由黨政府立即宣布給CRA撥款近$5億,在未來5年內加強稅務執法,打擊逃稅漏稅。 Gallivan強調說,以上這些舉措不光是為了追回稅款,而是要給干預繼續頂風作案的人們一個明確信息:CRA對逃稅者不會姑息,打擊力度只會越來越大、越來越強! ➤ 對定罪者罰款狂漲三倍 刑期從平均18個月增至26.5個月 根據CRA向多倫多星報提供的數據,2016-17報稅年與2011-12報稅年相比,雖然因逃稅被定罪的個案大幅下降,前者為17宗,後者則高達137宗,但對定罪者罰款狂漲三倍:2011-12稅年對每位定罪者的平均罰款為$46,000,而2016-17稅年則猛漲至平均$123,000。而對定罪者的刑期也大幅上升:2011-12稅年對每位定罪者的平均刑期18個月,而2016-17稅年則增至26.5個月。 同期相比,CRA追回的稅款增長45%左右,2011-12稅年為$87億,2016-17稅年則增至$126億。稅局現在進行審計的主要目標是大型跨國公司,對這些公司的稅務評估接連翻番,其中2013-14稅年追回稅款$61億,今年的目標則是$130億。 為了加快審計和調查的進度,CRA去年增聘了230人,不僅包括會計師,也有律師加入審計和調查隊伍。目前CRA的審計工作的成效比以前大為提高:就2016-17財年而言,通過審計追回的稅款已經達到$4,430萬,而在上個財年,只追回區區$200,000。 ➤ 加拿大將與46國分享稅務信息 在巴拿馬文件披露之後,世界各國均加大對離岸避稅的打擊力度。在全球第一個稅收信息共享系統開始運作後不久,歐盟和G20國將於今年夏天發布一個新的離岸避稅黑名單。擁有35國的經合組織(OECD)的自動交換系統也將開始運作,屆時一個成員國的稅務審計員將可以知曉其公民在另一個國家的稅務申報情況。而從明年開始,加拿大將與總共46個國家分享稅務信息。 此外,在2016年報稅年,加拿大年收入超過$10億的跨國公司必須向CRA提供年報,包括銷售、利潤、僱員、財產以及在不同國家報稅的詳情。這些信息也會通過國際交換機制與其它國家共享,以此織成稅務監督的天羅地網,讓以身試法者逃稅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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