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與地產相關的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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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在加拿大,與地產相關的稅有哪些?
都說加拿大是“萬稅之國”,購物要交稅,吃飯要交稅,買樓這麼大的一筆投資,自然也要向政府納貢不少。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加拿大的稅收制度是相當健全的,在收稅的同時,政府也為首次置業人士以及一些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相應的“抵稅”“免稅”政策。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與物業相關的那些稅,希望大家在今後的交易過程中,該交的部分千萬別少交,同樣,能享受優惠的抵稅優惠也別忘了。
▎買賣物業要交哪些稅?
➤ 土地轉讓稅
多倫多近幾年鬧的最兇的一項稅就是這個土地轉讓稅。如果你想在多倫多市內買樓,那麼就必須同時繳納安省土地轉讓稅及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
省和市的土地轉讓稅均採用的是累進稅率,安省土地轉讓稅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售價在5.5萬以下的部分,按0.5%徵收轉讓稅,即275元;
•售價在5.5萬-25萬的部分,按1%徵稅,即1,950元;
•售價在25萬以上的部分,按1.5%徵稅。
•假如物業是小於兩個單位的半獨立屋或獨立屋,稅費的計算略有差別:
-售價在25萬-40萬的部分,按1.5%徵稅,即2,250元;
-售價超過40萬的部分,按2%徵稅。
-也就是說,購買一幢售價50萬的獨立屋,要交繳的安省土地轉讓稅為6,475元(275+1,950+2,250+2,000。
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計算方法如下:
•售價在5.5萬以下的部分,按0.5%徵收轉讓稅,即275元;
•售價在5.5萬-40萬的部分,按1%徵稅,即3,450元;
•售價在40萬-4,000萬的部分,按1.5%徵稅,超過4,000萬的部分仍按1%徵稅。
•如果物業是小於兩個單位的半獨立屋或獨立屋,超過40萬以上的部分按2%徵稅。
•價值50萬的獨立屋,需要繳納的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為5,725元(275+3,450+2,000。
這樣算下來,要在多倫多市買一套50萬的獨立屋,單土轉稅就達到了12,200元。而如果購房者選擇在GTA的905地區置業,則僅需繳納安省土地轉讓稅即可,無需繳納市土地轉讓稅。因此這兩年來,呼籲多倫多市廢除土地轉讓稅的呼聲越來越高。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首次購房者可以享受一定的土地轉讓稅優惠,減免幅度最高可達2,000加幣。
➤ 銷售稅
這個大家應該很熟悉,在加拿大進行任何消費,幾乎都要繳納HST,僅有個別省份例外。值得留意的是,購買和銷售二手樓無須交納HST。不過,買賣雙方必須為與地產交易相關的各項服務費用繳納HST。也就是說,賣方需要為律師費、經紀人佣金、搬家費等支付HST,買方則要為驗樓費、律師費、評估費、按揭違約保險等支付HST。
新樓的買家則必須繳納13%的HST,不過為了安撫消費者,政府為售價在40萬以下的部分提供了高達2.4萬的退稅。
➤ 資產增值稅
對於加拿大居民來說,自住屋(main residence在出稅時是可以免交資產增值稅的。但是投資房或是非居民則必須為地產的增值部分納稅。巨額地產增值稅的問題則多發生在子女繼承父母生前的物業時。不少繼承人都是因為無力支付稅費才不得不將這些物業掛牌出售的。
➤ 持有期間的地產稅
加拿大的House都屬於永久產權,但在持有物業期間每年你都需要繳納地產稅。當地政府每年會對物業進行估價,並按估價的金額收取物業稅,稅金視乎地點及物業而定,2013年多倫多住宅的地產稅率為0.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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