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與地產相關的稅有哪些?

每週熱話 2017-10-30

在加拿大,與地產相關的稅有哪些? 都說加拿大是“萬稅之國”,購物要交稅,吃飯要交稅,買樓這麼大的一筆投資,自然也要向政府納貢不少。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加拿大的稅收制度是相當健全的,在收稅的同時,政府也為首次置業人士以及一些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相應的“抵稅”“免稅”政策。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與物業相關的那些稅,希望大家在今後的交易過程中,該交的部分千萬別少交,同樣,能享受優惠的抵稅優惠也別忘了。 ▎買賣物業要交哪些稅? ➤ 土地轉讓稅 多倫多近幾年鬧的最兇的一項稅就是這個土地轉讓稅。如果你想在多倫多市內買樓,那麼就必須同時繳納安省土地轉讓稅及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 省和市的土地轉讓稅均採用的是累進稅率,安省土地轉讓稅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售價在5.5萬以下的部分,按0.5%徵收轉讓稅,即275元; •售價在5.5萬-25萬的部分,按1%徵稅,即1,950元; •售價在25萬以上的部分,按1.5%徵稅。 •假如物業是小於兩個單位的半獨立屋或獨立屋,稅費的計算略有差別: -售價在25萬-40萬的部分,按1.5%徵稅,即2,250元; -售價超過40萬的部分,按2%徵稅。 -也就是說,購買一幢售價50萬的獨立屋,要交繳的安省土地轉讓稅為6,475元(275+1,950+2,250+2,000。 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計算方法如下: •售價在5.5萬以下的部分,按0.5%徵收轉讓稅,即275元; •售價在5.5萬-40萬的部分,按1%徵稅,即3,450元; •售價在40萬-4,000萬的部分,按1.5%徵稅,超過4,000萬的部分仍按1%徵稅。 •如果物業是小於兩個單位的半獨立屋或獨立屋,超過40萬以上的部分按2%徵稅。 •價值50萬的獨立屋,需要繳納的多倫多市土地轉讓稅為5,725元(275+3,450+2,000。 這樣算下來,要在多倫多市買一套50萬的獨立屋,單土轉稅就達到了12,200元。而如果購房者選擇在GTA的905地區置業,則僅需繳納安省土地轉讓稅即可,無需繳納市土地轉讓稅。因此這兩年來,呼籲多倫多市廢除土地轉讓稅的呼聲越來越高。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首次購房者可以享受一定的土地轉讓稅優惠,減免幅度最高可達2,000加幣。 ➤ 銷售稅 這個大家應該很熟悉,在加拿大進行任何消費,幾乎都要繳納HST,僅有個別省份例外。值得留意的是,購買和銷售二手樓無須交納HST。不過,買賣雙方必須為與地產交易相關的各項服務費用繳納HST。也就是說,賣方需要為律師費、經紀人佣金、搬家費等支付HST,買方則要為驗樓費、律師費、評估費、按揭違約保險等支付HST。 新樓的買家則必須繳納13%的HST,不過為了安撫消費者,政府為售價在40萬以下的部分提供了高達2.4萬的退稅。 ➤ 資產增值稅 對於加拿大居民來說,自住屋(main residence在出稅時是可以免交資產增值稅的。但是投資房或是非居民則必須為地產的增值部分納稅。巨額地產增值稅的問題則多發生在子女繼承父母生前的物業時。不少繼承人都是因為無力支付稅費才不得不將這些物業掛牌出售的。 ➤ 持有期間的地產稅 加拿大的House都屬於永久產權,但在持有物業期間每年你都需要繳納地產稅。當地政府每年會對物業進行估價,並按估價的金額收取物業稅,稅金視乎地點及物業而定,2013年多倫多住宅的地產稅率為0.75%左右。 這些項目可以抵稅出租物業抵稅多你可以把房屋出租當成是一項生意來經營,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不少相關成本、費用都可以被拿來抵稅,也就是說將租金收入減掉可抵稅支出後的剩餘金額,才是你的應納稅收入。 ➤ 出租物業抵稅多 你可以把物業出租當成是一項生意來經營,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不少相關成本、費用都可以被拿來抵稅,也就是說將租金收入減掉可抵稅支出後的剩餘金額,才是你的應納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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