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500萬賣溫哥華豪宅,還沒過戶就被經紀人騙了120萬!引發連環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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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2
【華人500萬賣溫哥華豪宅,還沒過戶就被經紀人騙了120萬!引發連環官司... 】
加拿大華人蔡先生決定出售豪宅後,在短短3個月內,他的物業還沒交貨,已經被人翻炒至630萬元,比他自己的售價高了120萬元。而且他不能得到被炒高的部分。
2015年在溫哥華開始的這宗 "影子轉售"(Shadow flipping)案,已經導致了2宗法庭訴訟及一宗上訴,現在仍在法庭審理程序中。
➤ "影子轉售"
蔡先生在溫哥華西區Eyremount Drive擁有一棟豪宅。地產網站Homenova.com表示,這個小區內100%的家庭年收入超過15萬加元。大約20%的居民是華人移民。
2015年5月,蔡先生決定出售這棟豪宅,並讓地產經紀張先生的公司獨家代理。按卑詩省上訴法院的文件,蔡先生當時簽了一份《賣樓合同》,同意以510萬加元的價格把房子賣給李先生(第一買家)。這份合同的完成日期為同年10月30日。買賣雙方都委託張先生當他們的地產經紀。
同年7月,第一個買主李先生把《賣樓合同》轉讓給一家有限公司,成交價變成570萬元。然後,李先生獲得蔡先生在《延期協議》上簽字,同意把《賣樓合同》的完成日期推遲到同年11月30日。同時,允許李先生在不通知蔡先生的情況下,把《賣樓合同》轉讓給第三方。地產經紀張先生是簽字的見證人。
➤ 再次轉手
一個月後,第二個買主(有限公司)再次轉讓《賣樓合同》,最終的買家是另一個張先生。這時該豪宅已被炒到630萬元。
蔡先生稱,他的英語和視力不好,他在《延期協議》上簽字時,沒被告知相關的條款,也不知道《賣樓合同》已經被轉讓。地產經紀則稱,在簽字前,他已經向蔡先生解釋了《延期協議》的條款;也告知蔡先生,合同已經轉讓了一次。
2015年10月26日,蔡先生將地產經紀及第一買家李先生等人告上法院,指地產經紀誤導他在售樓合同及延期協議上簽字;指第一買家配合地產經紀的行動。蔡先生要求解除相關的《賣樓合同》,或獲得賠償。
➤ 兩宗訴訟應同時進行
在蔡先生狀告地產經紀及第一買家的同時,蔡先生也被最終買家張先生告上法庭。
2015年11月30日是合同的完成日,最終買家張先生準備按買樓合同和轉讓條款完成交易,但被蔡先生拒絕。2016年1月7日,張先生啟動法律行動,要求執行有關合同及協議的條款。
判決結果是:蔡先生違反買樓合同;合同的第一及第二次轉讓都屬合法;物業應該轉讓。蔡先生不服這判決,到卑詩省上訴法院上訴。
➤ 上訴法院裁決
卑詩省上訴法院法官莎偉格(Justice Savage)在今年10月27日的裁決是,允許蔡先生的上訴,擱置之前的判決。
法官莎偉格認為,之前的判決沒有考慮到蔡先生正在狀告地產經紀和第一買家,況此案正在審理中。法官莎偉格的決定是,兩案同審,或按順序審理。這樣才能保證公平、不片面及完整性。蔡先生可獲得上訴費補償。
法官莎偉格解釋說,張姓買家(最終買家)能否履行合同權利取得物業,部分取決於蔡先生是否會打贏官司,即那個售樓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法庭證實售樓合同的達成存在誤導,之後的合同轉讓則沒有法律效力。法官莎偉格的決定是,兩案同審,或按順序審理。蔡先生可獲得上訴費補償。
➤ 政府出手阻轉售
為阻地產經紀玩 "影子轉售",卑詩省政府去年修改相關法規,允許買方繼續轉讓買樓合同,但每次必須經過賣方同意。而且,只有賣家能享受所有轉讓帶來的利潤。這項規定從2016年5月16日起實施。
除了卑詩省,買樓合同被轉讓的現像在安省也存在。不過,安省地產業監管機構,房地產理事會表示,這種情況在安省不多見,但在溫哥華比較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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