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短租條例4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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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5
【溫哥華短租條例4月正式生效!】
【在溫哥華開設家庭旅館一定要知道這些問題!】
去年11月14日,溫哥華市議會通過了新的《短租條例》(Short-term Rental Regulations),並於今年4月正式生效。也就是說,從昨天開始,在溫哥華經營住屋短租業務合法了,但是經營者需要按照《短租條例》的規定辦理手續取得合法身份。究竟如何在溫哥華開設家庭旅館,或者Airbnb呢?大家要先了解以下問題。
➤ 什麼是短租?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短租是指針對特定租客連續出租天數不超過30天的物業租賃。像西人中流行的Bed&Breakfast,或者是不帶早餐的家庭旅館,都是屬於短租。進行短租業務需要向溫哥華市府申請營業執照。
➤ 哪種物業可以進行短租?
並且用於短租的房屋必須是“主要住所”(principal residences)。主要住所是指一年中的大部分時候你都住在這所物業裡,而且這物業的地址也是你的賬單地址、報稅地址、身份證明的地址、購買保險的地址等等。
用於短租的物業除了是主要住所之外,還必須是一個合法的居住單元,也就是說該物業有一個符合所有適用法規的地址,包括建築規範和防火安全規範。
➤ 租來的物業可以從事短租業務嗎?
如果你的主要住所是租來的,又同時取得業主同意你將部分房間用於短租,你就可以開設短租業務。
➤ 公寓可以進行短租嗎?
溫哥華用於短租的物業可以是共管物業單位(包括公寓和城市屋),只要這個單位是你的主要住所,而且你所在的小區物業規則允許,該單位就可以進行短租了。
這一點與列治文的短租法規不同。在列治文,共管物業不允許進行短租。
➤ 用於偶爾招待親戚朋友的後巷屋可以短租嗎?
不可以。因為後巷屋不是你的主要住所,只能進行長期出租,也就是連續出租天數30天或以上。但你可以允許你的後巷屋長租客進行短租業主,因為後巷屋是他(她)的主要住所。
➤ 申請營業執照前需要哪些準備工作?
運營者要求
✦ 如果是長租客,需要業主的許可;
✦ 如果是共管物業,確保小區物業規則允許短租
✦ 確認物業是一個合法居住單位
✦ 遵守溫哥華市的法律條例
✦ 提供一個可以24/7聯繫人的信息
✦ 審查一下房屋保險條款,需要對短租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開銷承擔責任
✦ 確保沒有不合理的干擾或妨害
✦ 限制物業及周邊的停車區域
建築及或消防安全要求
✦ 在物業的入口和出口張貼火宅逃生線路計劃
✦ 每個樓層和每間臥室有相互連接的煙霧警報器
✦ 每個樓層有狀態完好的滅火器
✦ 在有煤氣用具的每個樓層安裝一氧化碳警報器
✦ 如果建築物內超過3個居住單位或者有10名以上居民,要檢查並保養火災警報器
✦ 對所有相互相連的煙霧警報器,滅火器和一氧化碳檢測器進行維護保養
✦ 每年對煙霧警報器,滅火器和一氧化碳檢測器進行檢查,測試並保留相關記錄
✦ 如有需要,須向溫哥華市府提供上述記錄。
溫哥華申請短租營業執照的費用是49元,每年要重新更新;第一次申請時還需繳納54元的行政費用4月18日起,營業執照可在網上申請。獲取營業執照以後,就可以在Airbnb等網站上將自己的物業掛牌出租了,掛牌時需要表明營業執照的號碼,否則會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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