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罰款$1000!萬聖節切勿進行此行為,屬違法!】

最新消息 2024-10-19

時間過得飛快,萬聖節即將來臨!列治文市政府特別提醒民眾,於列治文市內購買、持有、出售或燃放煙花,均須持有許可證!如無許可證,個人並不允許燃放煙花。

未經許可於列治文市購買、出售或燃放煙花均屬違法行為。如被發現非法購買煙花,每次將面臨高達1000加元的罰款!

煙花雖美,操作不當時卻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已有實驗顯示,當燃放仙女棒等煙花時,這些看似普通的物品其實潛藏危險。根據列治文的《消防及生命安全條例》,涉及煙花爆竹的以下行為將被處以罰款:

  • 購買煙花:罰款1000加元

  • 出售煙花爆竹:罰款1000加元

  • 出售或分發煙花爆竹:罰款1000加元

  • 未經許可燃放煙花:罰款400加元

列治文市政府、列治文消防部、城市條例部門及列治文皇家騎警的發言人Gerina Heathe提醒市民,煙花「確實不安全」!

Heathe表示:「市政府人員將會於社區內進行積極巡邏,以監控非法煙花使用及其他安全問題,務求確保市民在即將到來的節日期間平安。」她補充道:「雖然市政府理解有些人可能希望於慶祝活動中使用煙花爆竹,但我方採取零容忍的立場。」

如需報告與煙花相關的投訴,請致電列治文皇家騎警非緊急熱線604-278-1212。

祝願大家平安愉快度過節日!萬聖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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