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中文房屋買賣合約有效嗎? 長達7年的糾紛,加拿大法官這麼判!】

最新消息 2024-04-22

用中文寫房屋買賣合約會有效力嗎? 據卑詩省最高法院的一個判例,中文手寫的房屋買賣契約在卑詩省具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此案例,一宗位於列治文市的房屋交易,價值289萬加元,雖然以中文手寫合約進行,但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果潛在買家未能履行合約中商定的支付款項,則須賠償潛在賣家。
 
這項交易是兩個熟人之間進行的,兩人在舞蹈課上首次相遇,隨後因為房屋買賣而陷入了長達7年的法律糾紛。 最終,法官裁定,由於買家未能支付合約中商定的80萬分期付款訂金,原告潛在賣家及其丈夫有權獲得損害賠償。
 
判決中指出,儘管翻譯、習慣和解釋存在差異,中文合約在卑詩省仍然具有執行力。 在這個案例中,賠償金額接近50萬加元。 法官寫道:“我認為中文合同是一份有效且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原告已準備好、願意並能夠在交割日期完成交易。”
 
這起充滿波折的交易始於2017年,當時潛在賣家請求買家幫助尋找房地產經紀人來出售列治文市Blundell Rd.上的一座大型獨立屋。 根據法庭文件,買家表示她有興趣購買該房屋。 2017年5月4日,雙方簽署了一份完全用中文漢字書寫的一頁紙合約,確認了出售條款,不久後買家和她的家人就搬進了該房屋。
 
根據合約,該房屋的購買價格為289萬加元,需要支付10萬訂金,7月10日支付10萬,12月30日支付80萬。 剩餘的189萬將在買家位於溫哥華西20大道的另一處房產出售後支付。
 
然而,買家未能支付合約中的第三筆80萬款項,並聲稱她試圖透過抵押貸款來彌補差額,但未能獲得批准。 法官指出,買家並未提供任何有關該房產抵押貸款申請的證據,因此無法證明她未能成功獲得抵押貸款。
 
最終,買家於2018年4月搬出了該房屋,並向另一處已獲得抵押貸款的房產提出了270萬的出價。 原告最終以約240萬的價格將該房屋賣給了另一位買家,比原本打算賣給買家的價格低40萬。 法官在計算相關損失對於這個案例,法官判決買家必須賠償潛在賣家和其丈夫的損害。 據報導,賠償金額接近50萬加元,這反映了潛在賣家由於買家未能支付合約中的款項而遭受的損失。
 
這個案例強調了在卑詩省,中文手寫的房屋買賣合約具有法律約束力。 儘管有翻譯和解釋的差異,法院認為中文合約是有效且具約束力的。 這意味著當涉及中文合約的買賣交易時,雙方都應該遵守合約中的條款和條件,並承擔其責任和義務。
 
重要的是,在任何買賣交易中,無論使用何種語言或形式,都應該確保合約的清晰度和明確性。 雙方應該明確理解合約中的條款,並在同意和簽署之前仔細閱讀和理解合約的內容。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確定性,建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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