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業主的34萬加元空屋稅可以被豁免

每週熱話 2022-01-07

【溫哥華業主的34萬加元空屋稅可以被豁免】 據Georgia Straight報導,BC省高等法院法官Janet Winteringham於2021年12月22日撤銷了溫哥華市政府對Belmont街4769號必須繳交2018年空屋稅的命令。 溫哥華空屋稅(Empty Homes Tax)是溫哥華市政府從2017年開始徵收的一項稅收,對象是所有擁有溫哥華房子的業主。從2018年開始,溫哥華業主在每年年初都會收到空屋稅申報單,並在每一年的2月2日之前申報上一年的空屋稅。不過溫哥華空屋稅有很多豁免條件,條件如下: 1. 業主自己、家人或朋友在該年度內至少有6個月時間將房屋作為主要住所 2. 在本年度內至少有6個月時間將其出租出去,每次出租時間至少有30天以上的連續日數 3. 雖然非主要住所,但由於要在溫哥華市工作而在該年度內居住超過6個月以上 4. 業主或租客長期住院 5. 登記業主死亡,未完成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程序 6. 該年度內業主發生變動,例如房屋在當年賣出或買進 7. 正在進行大規模重建或翻新的房屋(前提是要有政府的相關許可) 8. 受物業管理法規的限制而不能出租的房屋 9. 法院頒發禁令禁止居住的房屋 10. 物業並非住屋(例如受形狀和大小限制而無法建屋或是規定只能作停車之用等) 根據法庭文件,本案中的Belmont街4769號是一塊空地,現時的業主於2000年7月28日取得產權。自溫哥華空屋稅實施以後,業主已經繳納了2017年的空屋稅。其後,業主在2017年考慮在空地上建屋,因此於2018年4月與Stuart Howard Architects(SHA)建築公司簽了合同並正式著手房屋的設計。在2018年8月,SHA建築公司向市政府提交了建築許可申請。 2019年1月22日,業主按照要求申報了2018年的空屋稅,並根據房屋正在進行大規模重建或翻新的條款要求豁免空屋稅。後來,Belmont街4769號被選中進行市政府的抽樣審查,因此業主需要提交豁免證據。於是業主向市政府提交了一封由SHA建築公司所寫的信,表明已經在2018年8月8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建築許可申請。但審查人員認為信件並不符合豁免條件,因為業主必須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提交完整的建築許可申請才可豁免當年的空屋稅。 2019年7月31日,市政府正式向業主寄送了審查結果通知書,並於2019年8月1日發出了空屋稅繳納通知書,要求在同年的9月4日前繳清34萬4970加元的空屋稅,如果遲繳就會加價到36萬2218.5加元。 及後業主認為市政府給出的不能豁免理由並不合理,於是從2019年9月3日開始就多次向市政府申訴並要求重審,不過後來市政府仍然認為Belmont街4769號不符合豁免條件。直至2020年11月12日,審查小組向業主發出書面通知他們維持同樣的裁決。於是業主於2021年2月16日向BC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撤銷這個空屋稅的徵稅決定或更換審查人員重新審查。最後法官於2021年12月22日作出了判決,由於審查官員及小組的裁決確實並不合理,因此申訴業主將可以免繳納空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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