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物業稅務問題指南2020(非加拿大居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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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9
【溫哥華物業稅務問題指南2020(非加拿大居民篇)】
除了至前所講的五種稅,非加拿大居民在溫哥華地區購買和持有物業該繳的稅還有下面一種。
➤海外買家稅(Additional Property Transfer Tax)
2016年夏天BC省在溫哥華地區推出了針對海外買家的15%附加房地產交易稅(Additional Property Transfer Tax)。 2018年2月21日起,又將該附加PTT提高至20%,並將實施地區擴大至省府區域管轄區(Capital Regional District)、菲沙河谷區域管轄區(Fraser Valley Regional District 、中央奧肯那根區域管轄區(Regional District of Central Okanagan)以及納奈莫區域管轄區(Regional District of Nanaimo ,一共是五個區域管轄區。凡是在這些地區購買房地產的海外投資客或海外公司,都要額外繳納成交金額的20%作為稅金。
海外買家在溫哥華地區購買物業交稅分為兩種情況:
買全新物業:交物業交易稅PTT+銷售稅GST+海外買家稅。
買二手物業:交物業交易稅PTT+海外買家稅;
如前所述,樓宇交易稅金額的多少由樓宇的成交價決定,投資者在考慮購房預算時,要把相關稅金也考慮在內。
➤海外業主的BC省投機空置稅
海外業主在溫哥華地區(除去不在徵收地理範圍之內的個別區域)的樓宇,無論樓宇自住、空置都要交稅;樓宇出租可以免稅(2019年起連續出租6個月以上)。
海外業主的投機空置稅稅率2019年起為2%。但是,海外業主如果在BC省交個人入息稅的話,個人收入的20%可以用來扣除投機空置稅,剩餘的抵免額度最多可以保留兩年,或者轉移給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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