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物業稅務問題指南2020(空置稅和投機空置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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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溫哥華物業稅務問題指南2020(空置稅和投機空置稅篇)】
➤溫哥華空置稅(Empty Home Tax)
溫哥華空置稅,顧名思義就是只有居住在溫哥華市的業主才需要繳納的稅項,溫哥華地區其他20個市、原住民領地和甲選區的居民目前無需考慮。
溫哥華的空置稅法規在2017年正式通過生效,2018年、2019年都進行了修訂。空置稅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隨同第二年的預繳地稅通知單一起寄到溫哥華的業主家中,由業主自行申報繳納。舉例來說,就是2018年申報的是2017年的空置稅,那麼現在2020年申報的就是2019年的空置稅。
溫哥華空置稅的徵收對像是溫哥華市業主的非主要住所並且一年中出租時間不到6個月的房地產。
2019年11月8日,溫哥華市議會通過新議案,修改了溫哥華空置稅的稅率。 2020年,溫哥華的空置稅上漲25%,調高至1.25%;2021年、2022年的空置稅,會每年再漲25%,也就是說2021年和2022年的空置稅稅率進一步分別漲至1.5%和1.75%。現在申報的是2019年的溫哥華空置稅,稅率仍為1%。如果待明年申報空置稅,稅率就變為1.25%了。
➤BC省投機空置稅(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
BC省投機空置稅於2018年11月27日正式立法,但追溯到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一稅項原本叫做投機稅,在省議會三讀之後,正式名字叫「投機空置稅」,所以BC省投機稅或BC省投機空置稅,都是一樣的。
溫哥華地區除了寶雲島(Bowen Island)、獅子灣村(Village of Lions Bay)和甲選區,但包括UBC大學和大學保留地(University Endowment Lands),這些地方的業主都要申報投機空置稅。即使樓宇符合豁免條件無需繳稅,也需要申報。
2019年12月10日,BC省府宣布對實施了近2年的投機空置稅進行重大修改。
主要修改的內容有:
• 加拿大軍人及配偶的住宅可以獲得豁免,雖然並沒有年限限制,但是這項豁免只適用於一處房產,並可追溯至2018年納稅年度。
• 僅能從水路進入的住宅物業,可免交投機空置稅,並且可追溯至2018年納稅年度。
• 延長臨時豁免。對有出租限制(rental restrictions)的共管物業(包括獨立屋和公寓)的豁免,將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但之前的豁免限制條件仍然適用,即限制出租的條款必須是在2018年10月16日之前就存在的,而且業主必須是在2018年10月16日之前購買的樓宇。對分契式酒店物業的豁免將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但是,對空置土地的豁免將於2019年12月31日結束。
• 對於加拿大居民,自住主要住宅(只有一套)免稅,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需徵稅,稅率為0.5%。如果第二套以上的樓宇2019年連續出租6個月以上,可以免稅。
今年是BC省進行投機空置稅申報的第二年。按照省府網站上的信息,1月20日省府開始寄送投機空置稅申報通知,同時開放網上申報系統,申報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
申報通知上有兩個與物業相對應的樓宇身份號碼,業主需要這兩個號碼來完成申報。收到通知信之後,業主就可以著手申報了,按照網上的提示填寫就可以。
如果覺得網絡申報太麻煩,也可以選擇電話申報,電話申報會有專人協助,還會提供翻譯服務。
如果住在溫哥華地區,在二月底之前沒有收到申報通知,請向省府詢問。
申報結束之後,省府會在4月份寄出投機空置稅的稅單,如果你收到這張稅單,就代表需要繳納投機空置稅,交稅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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