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調查指加拿大稅務局雙重標準】

每週熱話 2018-11-26

【審計調查指加拿大稅務局雙重標準】 【標準不一樣區別對待納稅人】 為了確保所有加拿大人適當交稅,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CRA)負責審核或審查提交的內容合法化確保「所得合法」。據報導,聯邦審計長的調查發現稅務局在審計審查稅務檔案時並沒平等對待所有納稅人。報告顯示,加拿大稅務局(CRA)在處理稅單時並非一視同仁,對普通納稅人較嚴厲,但對於沿岸較富裕的納稅人則寬鬆處理。審計結果顯示加拿大稅務局會根據報稅居民的居住地,與稅務人員的友好程度而對不同地區的納稅人進行差別對待。根據納稅人權利法案,加拿大的所有納稅人在同等情況下應該得到同等的對待。 每年CRA都會開展一些合規的審計活動,確保加拿大人支付所欠稅款或者得到一些優惠,唯今年審計長就發現不平等現象。聯邦審計總長Michael Ferguson週二公佈審計報告指出,稅務人員依納稅人所處不同地區以及個人態度去處理報稅及重新評估稅單的申請時,存在雙重標準,如機構工作人員的判決在申請方面有所不同;小企業和大企業納稅人的處理方式存在不同;稅務檔案所在地區被重新評估。 ►CRA未能作出合理解釋 Ferguson舉例說,一個地區的納稅人平均比另一個地區的等待時間長7個月;另外在納稅人的調整請求上超過40週,而在另一個地區只用了12個星期。報告中提到,加拿大稅務局無法解釋為什麼在一些地方的納稅人呈報影響納稅金額的新資料時,審理只需要三個月,而另外一些地方卻需要九個月;在某些地方處理報稅的時長長達320天,但另外一些地方處理時間會比這個還要多八個月。他又舉例說,當納稅人申請豁免稅項時,普通打工族被要求在90天內呈交相關數據證明,若無法在限期內呈交便會自動被拒絕申請,並且重新復檢其報稅情況。在沿岸較富裕地區的納稅人,例如涉及國際及大型業務或擁有海外帳戶的納稅人,即使他們沒有要求延期,CRA也會自動給予較長時間提交資料,有些限期甚至長達數年。 Ferguson認為,CRA沒有一致地執行稅務法則,也違反《Taxpayer Bill of Rights》中保障所有納稅人在相同情況下獲同等待遇的原則。另外,在稅務局的職權範圍內,稅務人員可以免除一些納稅人本應繳納的罰款或費用。不過報告中提到,這些權利的使用十分不規範,標準並不一致。在過去五年中,CRA已經為一些人免除了1,700萬美元的利息和罰款,特別是大公司或者有錢人可能會得到特殊待遇。Ferguson表示對於審計調查結果很沮喪。就今次審計的結果,CRA方面稱將會重新審視目前的稅務工作流程,並將在2020年前爭取解決工作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稅務局並非首次被指區別對待 在2016年,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就曾報告披露在2015年5月1號,CRA與會計公司KPMG達成一項保密協議,赦免其21位逃稅富豪客戶。秘密協議中,CRA承諾不會對逃稅的富豪起訴,也不會要他們繳納罰款,只需要把過去逃掉的稅收補上,甚至利息也有優惠。當時事件一度引起民眾非常不滿。而Justin Trudeau領導的自由黨曾經在競選時承諾,會對加拿大國稅局進行全面改革,在​​未來四年會額外撥款8,000萬元,打擊避稅以及逃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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