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從今開始駕駛新例】
吃喝玩樂
2018-12-18
【加國從今開始駕駛新例】
加拿大於12月18日開始實行一系列的駕駛新例,由其嚴厲針對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的駕駛者。務求打擊一切危險駕駛罪行。
新例包括:
▸ 警察可向任何人要求進行酒精測試
酒後駕駛新例最大變化為警察可以要求對任何人進行酒精測試,被攔下的人不能拒絕要求,否則會被刑事檢控。以前警察必須要有合理理由懷疑司機酒駕才要求進行酒精測試,但現在他們可以隨時要求司機。
▸ 飲酒後兩小時內駕駛將被嚴懲
新例同時規定,若飲酒後兩小時內駕駛者更將加以重罰,最高可判監禁10年。酒後駕駛者除了高額罰款以外,還會最少被監禁6個月。如果酒駕造成他人受傷,將面臨10年監禁,而不幸造成他人死亡的,將會被監禁14年。
▸ 違法者移民身份可被取消、留學生可能被遣返
12月18日後,除了加拿大公民的酒駕處罰被翻倍提高了之外,藥駕也是重點打擊對象。而新移民和留學生一旦醉駕藥駕罪名成立,不單止罰款,移民身份也會被自動取消,並且遣返。條例針對對象包括永久居民身份,臨時居民及留學簽證等。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