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到抽筋 盤點加拿大最古怪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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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笑到抽筋 盤點加拿大最古怪的法律】
我們經常會覺得加拿大的法律是非常符合邏輯的,甚至認為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制國家之一。但是在另一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加拿大的很多現存法律也不合時宜了,甚至有些實際上已經不再執行,但它們還式會讓人忍俊不禁。今天小編就和你一起看看加拿大那些古怪的法律吧。
➤ 不能買賣自釀的啤酒
你可以自己釀啤酒,喝自己釀的啤酒,或者送給別人你釀的啤酒。你不能賣它們。根據此項法律,如果一旦你被發現,對於初犯者,將進行類似於國內勞改式的,乾重活的處罰三個月。再犯者,幹重活6個月。
渥太華的一名律師說,他很懷疑這項法律是否還在執行。畢竟基本上沒有監獄還具有能乾重活的地方了。
➤ 偉哥不能做廣告
在偉哥發明之前,是沒有一個有效的男性增強藥的。但是有很多藥品或者保健品自稱具有那些“不可描述的”作用。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加拿大政府決定禁止對於類似偉哥這類藥品做廣告宣傳。根據刑法法典,這是一種“道德墮落的犯罪”(Offences Tending to Corrupt Morals。
➤ 不得嚇唬女王 否則違法
由於維多利亞女王當年收到了許多次的暗殺,甚至一些所謂的暗殺看上去像是搞笑。所以設立了這麼一條法律,同時也傳到了加拿大,雖然這項法律從來都沒有真正的用過。
不要假裝你在施展魔法/巫術(如果你真的會它們,施展和聯繫魔法是不違法的
和許多人想像的不同,這項法律一直在被執行。甚至現在多倫多法院中就有一起這類的案子。據說,其背後的邏輯是,如果你假裝你在施展或者聯繫魔法,這和詐騙其實並沒有什麼分別。
➤ 褻瀆神明誹謗罪
自1920年以來,從來沒有人因為這項罪名入獄的。原因是沒有律師包括法官理解這條法律的真正意思,它到底是褻瀆神明罪,還是誹謗罪。
在安大略省,如果你是乘坐由馬或其他動物搭載的雪橇出行,你需要最少掛兩個鈴鐺,否則,你將收到最多不超過5加元的罰款。
➤ 參議院議員都是有錢人
1867年,憲法規定,參議院議員最少要擁有4,000加元的資產。這在當年可是一大筆錢,但是由於其這麼多年一直沒有變化,現在也就無所謂了,也沒有哪位候補議員因為4,000元資產的原因而不能成為議員的。
➤ 非法演練
為了防止暴力革命和叛亂的發生,如果內閣成員不允許你私自進行軍事上的演練,這將是違法的。 (如果內閣沒有讓你停止演練,即不違法。
➤ 日落之後,在水上滑水是違法的
可能是為了安全考慮吧。
➤ 決鬥違法,無論是你挑起的還是你參加的
自1833年之後,決鬥就在加拿大絕跡了。當年最後一場決鬥是在安省Perth市舉行,現在那還有一個公園叫 The Last Duel Park。
➤ 在多倫多,公園裡爆粗口是違法的
難道是因為公園是公共區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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